各位老師:
爲做好2021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以下簡稱項目)申請和應結題項目結題等工作,現轉發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關于2021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與結題等有關事項的通告》,我校具體工作安排如下:
一、2021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報:
2021年03月10日17:00前,申請人在線提交項目申請書及附件材料。隨後科研處組織形式審查並統一提交申報書至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
二、應結題項目結題材料:
2021年2月26日前,項目負責人系統內在線提交項目結題報告,並將紙質版結題材料送至科研處608室。
三、項目进展报告:
2021年1月14日前,項目負責人系統內在線提交項目进展报告。
四、需注冊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科學基金網絡信息系統賬號的老師,請將姓名、郵箱、手機號碼、學院信息發至郵箱921702874@qq.com。
如有疑問,請與科研處聯系:周老師:38265406。
科研處
2021年1月6日
關于2021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與結題等有關事項的通告
國科金發計〔2021〕1號
为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和基础研究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准确把握新時代对基础研究提出的新要求,积极应对科研范式变革,按照“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的总体要求,坚定不移地推进新時期科学基金系统性改革,在着力抓好“明确资助导向、完善评审机制、优化学科布局”三项核心改革任务的基础上,不断加强三个建设,完善六个机制,强化两个重点,优化七方面资助管理,积极构建理念先进、制度规范、公正高效的新時代科学基金体系。
按照科学基金总体工作部署,现將2021年度項目申请和2020年资助期满項目结题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項目申请
(一) 項目申请接收。
1. 2021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項目类型包括:面上項目、重点項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項目、青年科学基金項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項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項目、创新研究群体項目、基础科学中心項目、地区科学基金項目、部分联合基金項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項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基金項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項目等。集中接收工作于3月20日16時截止。
2. 除上述項目类型以外的其他項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將另行公布指南。对于随時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項目等,申请人应避開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請。
3. 2021年自然科学基金委全面實行無紙化申請,依托单位只需在線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材料;項目获批准后,应將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項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二) 申请书撰写方式。
各类型項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線方式撰写。
(三) 申请人事项。
1.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类型項目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和《2021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于2021年1月15日以後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項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
2. 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項目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項目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項目的,項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項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請注意:2021年,在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继续试点項目经费使用“包干制”的基础上,將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項目〔不包括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項目(港澳)〕纳入“包干制”试点范围,申请人在申请上述两个类型項目時无需编制項目预算。
3.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線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申请人应將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4. 申请人及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項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参与者获得过項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5. 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項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時接收申请項目批准资助通知或者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四) 依托单位事项。
依托单位应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基金工作管理办法》《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托单位科学基金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相关类型項目管理办法和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的要求组织申请工作,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对申请人编制項目预算的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時间内將申请材料报送自然科学基金委。具体要求如下:
1. 依托单位如在2021年度申请項目,应提前从信息系统中下载《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項目申请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依托单位公章后,將电子扫描件上传至信息系统(本年度只需上传一次)。依托单位完成上述承诺程序后方可申请項目。
2. 依托单位应在項目申请集中接收工作截止時间前通过信息系统逐项确认提交本单位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在截止時間後24小時内在線提交本单位項目申请清单。鉴于全部項目均采用在線方式撰写并提交申请书,信息系统需要一定時间处理,请依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单位項目申请书收取的截止時间。
(五) 初审结果公布。
自然科学基金委將于2021年4月29日前公布申请項目初审结果,并受理复审申请。
二、項目结题
(一) 項目負責人事项。
項目負責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項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相关类型項目管理办法和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項目的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地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項目结题/成果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成果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同時注意知識産權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不得出现任何违反科技保密和科技安全规定的涉密信息、敏感信息。
1. 項目負責人登录信息系统,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將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線提交;待自然科學基金委審核通過後,項目負責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成果报告,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原件(不含附件材料)。項目負責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与审核通过后的电子版一致。
2. 項目負責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項目决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会同科研、财务等部门及時清理账目与资产,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項目决算表》,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項目的,項目負責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項目决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項目負責人汇总编制。
3. 对于结题時资金结余50%以上的項目,項目負責人应做出情况说明,经依托单位审批同意后与項目决算表一并提交。对无充分理由导致结余资金过多的項目不予结题。
4. 項目負責人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時,请不要將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項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
5. 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項目结题之后,將在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http://output.nsfc.gov.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https://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成果报告全文。
6. 項目負責人或主要参与者应按照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受资助項目论文开放获取的有关要求,在全部或部分受科学基金资助论文发表時,將经同行评议后录用的最终审定稿存储到信息系统,不晚于发表后12个月开放获取;如果论文是开放出版的,或出版社允许存储最终出版PDF版的,应存储论文出版的PDF版本。
(二) 依托单位事项。
自2021年起,依托單位需先通過信息系統提交電子版結題材料,待自然科學基金委審核通過再報送紙質版結題材料。依托单位应按照《条例》等要求对结题材料进行审核,未按時报送结题材料的应结题項目,按逾期待结题处理,计入相应的限项申请范围,同時自然科学基金委將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对項目負責人和依托单位进行处理。具体要求如下:
依托單位應于2021年3月1日16時前通過信息系統對結題材料進行審核並逐項確認,3月15日前將经单位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原件(一式一份),以及单位公函与结题項目清单报送至自然科学基金委,材料不完整的不予接收。
依托单位可將纸质结题材料直接送达或邮寄至材料接收組。采用邮寄方式的,请在结题材料报送截止時间前(以发信邮戳日期为准)以快递方式寄出,以免延误结题,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结题材料”。
三、項目进展报告、年度管理报告及应退结余资金情况表
(一)項目进展报告。
項目負責人登录信息系统,在線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項目进展报告》(以下简称項目进展报告);依托单位按照《条例》及相关管理办法等要求,通过信息系统对項目进展报告进行审核,并于2021年1月15日前逐项确认,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对未按规定提交項目进展报告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年度管理報告。
依托单位通过信息系统在線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項目年度管理报告》(以下简称年度管理报告),于2021年4月1日零時-4月15日16時期間提交電子材料,無需提交紙質材料。对未在规定時间内提交年度管理报告的依托单位,將不予开放下年度的科学基金項目申请。
(三)應退結余資金情況表。
依托单位按照《關于收回2017年度结题項目结余资金的通知》(国科金发财〔2020〕87号)的要求,通过信息系统在線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017年度结题項目应退结余资金情况表》(以下简称应退结余资金情况表),于2021年1月15日-4月15日(16時以前)期间提交电子材料,并打印纸质材料加盖依托单位公章(一式一份,应保证纸质材料与电子版内容一致),于4月15日前直接送达或邮寄至材料接收組。采取邮寄方式的,请在截止時间前(以发信邮戳日期为准)以快递方式寄出,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应退结余资金情况表”。
四、材料接收
(一)材料接收組負責統一接收依托單位送達或郵寄的結題材料和應退結余資金情況表,各局(室)及科學部不接收上述材料。自然科學基金委不接收個人直接報送和非依托單位報送的材料。
(二)材料接收組辦公地點設在自然科學基金委行政樓101房間。
五、其他注意事項
(一)2021年申请代码进行全面调整,不再设置三级申请代码,部分項目申请要求有较大变化。请申请人和依托单位认真阅读《指南》和相关通知通告,及時关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二)为保证依托单位信息的准确性和一致性,項目申请集中接收期内如果有依托单位发生单位名称变化的,应于2021年3月1日前完成变更手续。
(三)《指南》擬于2021年1月中旬發行,並在自然科學基金委網站公布。
(四)結題/成果報告等紙質材料建議雙面打印並裝訂。
六、咨詢與聯系方式
(一) 各类事项咨询电话。
材料接收組
| 62328591
|
信息系統技術支持(信息中心)
| 62317474
|
財務咨詢
| 成本补偿类項目(重大項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項目)
| 62328485
|
定额补助类項目(除成本补偿类項目之外的其他項目)
| 62327225
62329112
62326961
|
各类型項目咨询
| 面上項目、重点項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項目等
| 62329336
62328222
62327008
|
青年科学基金項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項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項目、创新研究群体項目、基础科学中心項目、地区科学基金項目等
| 62329133
62325562
|
重大研究计划項目、重大項目、联合基金項目等
| 62329897
62326872
|
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項目
| 62327001
|
(二) 各部门咨询电话。
數理科學部
| 62326911
| 化學科學部
| 62326906
|
生命科學部
| 62327200
| 地球科學部
| 62327157
|
工程與材料
科學部
| 62326887
| 信息科學部
| 62327140
|
管理科學部
| 62326898
| 医学科學部
| 62328991
62328941
|
交叉科學部
| 62328382
| 辦公室
| 62327087
|
計劃局
| 62326980
| 政策局
| 62326912
|
財務局
| 62328485
| 國際合作局
| 62327001
|
科研诚信建设辦公室
| 62326959
62325544
| 機關服務中心
| 62326949
|
(三) 相关网站地址。
自然科学基金委官方网站: http://www.nsfc.gov.cn/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网站: https://isisn.nsfc.gov.cn/
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 http://output.nsfc.gov.cn/
(四) 材料接收組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自然科学基金委項目材料接收工作组
邮政编码:100085 联系电话:010-62328591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员会
2021年1月5日